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前海金桥安防基金贰期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前海金桥安防基金贰期基金”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11月05日起正式成立。基金管理人中金前海发展(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金前海发展(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5日